最高檢推介安徽掃黑經驗

訪問次數: 260        作者: ahjgbzw                發(fā)布時間: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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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常態(tài)化掃黑除惡斗爭開展三年來,全國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最高檢黨組要求,對黑惡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tài)勢,取得階段性成效。為深入挖掘常態(tài)化掃黑除惡斗爭中的高質效辦案故事,為各地依法打擊黑惡犯罪提供借鑒,《檢察日報》記者日前對湖南、安徽、廣東三地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工作經驗進行了深入采訪,推出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檢察機關常態(tài)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實踐樣本之安徽篇

原標題

精準出劍確保“不漏不湊”

本報記者 史兆琨 吳貽伙

見習記者 潘若曦 通訊員 王平偉

要點提示

?安徽省檢察院完善統(tǒng)一、分級把關機制,規(guī)定省級檢察院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統(tǒng)一把關、市級檢察院對其他涉惡案件統(tǒng)一把關。

?緊盯辦理涉黑惡犯罪中發(fā)現的“腐傘網”線索,發(fā)揮刑事檢察與檢察偵查“1+1>2”的協(xié)同優(yōu)勢,一體推進檢察偵查與涉黑惡案件辦理,在線索研判、調查核實和立案審查、介入偵查等方面強化專業(yè)支持。

?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安徽省檢察機關對涉及社會治安、市場監(jiān)管等重點行業(yè)領域的涉黑惡案件,共制發(fā)檢察建議213件,反饋率達99.53%。

起底清倉、打早除小,打準打狠、深挖徹查……這樣的一項項舉措,促推安徽省檢察機關辦理黑惡案件質效不斷提升。據統(tǒng)計,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安徽省檢察機關共批捕涉黑惡案件568人,起訴3176人,相關行業(yè)治理不斷深入,社會治安狀況總體向好。

不枉不縱

引導偵查與統(tǒng)一把關并重

▲由安徽省南陵縣檢察院起訴的徐某等人涉黑案一審開庭審理,后徐某等被告人分別被判處

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管制三個月不等的刑罰。

“南陵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徐某等6人非法拘禁案,公安機關移送時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后來經過我們深挖徹查,辦成了一起重大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安徽省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掃黑辦主任包來友的講述中,記者窺見了該省檢察機關一絲不茍嚴把批捕關、起訴關的高質效履職印跡。

時間回溯至2015年,徐某等人先后在江蘇南京、安徽蕪湖成立小額貸款公司,招募業(yè)務員和催收人員,以“空放貸”(不需要貸款人提供任何擔保和抵押的一種貸款形式)、“零用貸”(只需一張身份證,就能進行小額、短期的借貸)等模式誘騙被害人貸款,之后再任意認定被害人違約、逾期,并采取暴力、“軟暴力”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錢財。

偵查終結后,公安機關以徐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南陵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副檢察長盛亮負責承辦該案。盛亮審查案件時注意到,這起非法拘禁犯罪有明確的組織指揮者,拘禁過程不僅時間較長,還伴有明顯的勒索行為。

“此外,卷宗材料顯示犯罪嫌疑人在催討債務時對債務人有欺辱、霸凌等尋釁滋事行為。經研判,我們認為該案可能涉嫌黑惡勢力犯罪,需要進行全面補充偵查。”盛亮告訴記者。

案件被退回后,公安機關根據檢察機關的建議,成立專案組,以辦理有組織犯罪案件的思路進行深挖徹查。其間,承辦檢察官就案件偵辦提出20余項補充偵查建議,引導偵查人員圍繞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具體個罪進行調查取證,并在同步審查新證據時提出60余項具體固定證據的建議。

在此基礎上,檢察機關成功追訴漏犯54人,追訴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等漏罪5項200余起,挖出一起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并移送其他涉及關系網、“保護傘”的線索11條。最終,徐某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管制三個月不等的刑罰。

“這樣一起看似簡單的非法拘禁案件,在檢察機關的細致審查和引導偵查下,真相得以還原,成為蕪湖市涉案人數最多、犯罪規(guī)模最大的‘套路貸’黑社會性質組織大案。”包來友說,該案被最高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十大優(yōu)秀偵查活動監(jiān)督案例。

“是黑惡一個不漏,不是黑惡一個不湊。”如何做到“不漏不湊”?安徽省檢察院完善統(tǒng)一、分級把關機制,規(guī)定省級檢察院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統(tǒng)一把關、市級檢察院對其他涉惡案件統(tǒng)一把關。

記者采訪了解到,在安慶市檢察機關辦理儲某等人涉黑案過程中,安徽省檢察院綜合研判全案證據后認為,該案中,個人單獨實施及個人原因引發(fā)的違法犯罪事實較多,體現不出組織意志,且違法犯罪針對的對象具有特定性、地域局限性,不具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因此不宜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這一意見獲得下級檢察院及公安機關的一致認可,該團伙最終被認定為惡勢力集團。

“統(tǒng)一把關制度讓檢察機關能夠更精準指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全面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能,依法規(guī)范‘打財斷血’。”安徽省檢察院普通犯罪檢察部主任杜薇告訴記者。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安徽省檢察機關經統(tǒng)一把關改變涉黑惡定性案件114件,監(jiān)督涉黑惡案件立案75件126人,書面監(jiān)督糾正偵查活動違法146件,對涉黑惡案件及關聯案件提出抗訴46件,做到了不枉不縱。

“1+1>2”

發(fā)揮刑事檢察與檢察偵查協(xié)同優(yōu)勢

▲2023年4月,陶某等25人涉黑案一審開庭審理,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qū)檢察院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常態(tài)化掃黑除惡斗爭開展以來,安徽省檢察機關一方面加大對專項斗爭中已辦結涉黑惡案件中“有黑無傘”“黑大傘小”案件的復查復核力度,另一方面重點排查新立案偵查的黑惡案件,持續(xù)深挖庇黑護惡的“害群之馬”。

宣城市陶某等25人涉黑案是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2002年以來,以陶某、胡某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聚眾賭博、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組織賣淫、串通投標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近億元的巨額非法經濟利益。

該案偵查終結后,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由合肥市廬陽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期間,廬陽區(qū)檢察院共梳理出26條“保護傘”線索。“針對陶某等人涉黑案背后的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線索,我們抽調精干力量,赴宣城現場指導。”安徽省檢察院檢察偵查部主任康燕介紹,專案組復查100余冊卷宗,封閉辦案200余天,最終立案查處充當“保護傘”的司法工作人員7人。

鐘某是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7名司法工作人員之一。宣城市檢察院在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對鐘某立案偵查期間,發(fā)現鐘某還有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

“我們將這一線索移送檢察偵查部門后,強化線索質效跟蹤,就是否符合立案條件、可能涉嫌的罪名及立案后的取證方向等,向檢察偵查部門提出具體意見建議。在決定逮捕鐘某后,刑事檢察部門又建議檢察偵查部門利用偵查中發(fā)現的鐘某受賄問題,爭取監(jiān)察委員會支持,實現‘雙立案’。”杜薇介紹說。

2023年12月,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議,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6萬元。鐘某未提出上訴。

“我們緊盯辦理涉黑惡犯罪中發(fā)現的‘腐傘網’線索,發(fā)揮刑事檢察與檢察偵查‘1+1>2’的協(xié)同優(yōu)勢,一體推進檢察偵查與涉黑惡案件辦理,在線索研判、調查核實和立案審查、介入偵查等方面強化專業(yè)支持。”杜薇告訴記者。

據了解,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安徽省檢察機關共移送涉“保護傘”線索316條,起訴涉黑惡“保護傘”62人。

訴源治理

“府檢聯動”營造風清氣正社會環(huán)境

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亂。在打擊黑惡犯罪的同時,安徽省檢察機關堅持打擊與治理并舉,依托“府檢聯動”工作機制,會同行業(yè)主管部門建立線索移交、通報反饋等制度,強化訴源治理。

2022年8月,舒城縣檢察院在辦理卞某、孫某等人涉黑案時發(fā)現,卞某經營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yè)長期打壓競爭對手,并勾結“生豬辦”有關人員,通過罰款沒收、威脅等方式禁止“外埠肉”進入,致使部分農村地區(qū)豬肉價格長期高于周邊地區(qū)。

“建議市場監(jiān)管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整頓屠宰企業(yè)亂收‘屠宰費’、不允許‘外埠肉’進入本地市場等現象……”舒城縣檢察院制發(fā)的檢察建議不僅促進了行政機關對上述亂象開展整改,還推動了監(jiān)督檢查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

▲2023年7月,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檢察院在辦理卞某改、孫某權等人涉黑案后,分別向六安市裕安區(qū)農村農業(yè)局和六安市裕安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出檢察建議,建議其整頓屠宰企業(yè)亂收“屠宰費”及壟斷市場問題。圖為2023年1月30日此案一審開庭審理情況。

發(fā)生在農村的涉黑惡案件中,一些黑惡勢力或拉攏腐蝕村干部充當“保護傘”,或采取賄選、霸選等方式操縱破壞基層選舉。針對這一狀況,蚌埠、滁州、蕪湖、阜陽等地檢察機關結合所辦案件進行專題調研,通過梳理該類犯罪的特點、成因,總結出部分地區(qū)存在政策落地失序、監(jiān)管機制乏力、群眾法治意識淡薄等問題。

“四地檢察機關分別向有關部門制發(fā)檢察建議,督促其加強對基層政權的監(jiān)督管理,健全完善村干部選舉制度,堅決防止‘村霸’等劣跡人員進入村‘兩委’。”包來友向記者透露了這樣一組數據: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安徽省檢察機關對涉及社會治安、市場監(jiān)管等重點行業(yè)領域的涉黑惡案件,共制發(fā)檢察建議213件,反饋率達99.53%。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全國人大代表,安徽古井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梁金輝在充分肯定檢察機關掃黑除惡成效的同時,也提出了希冀:“希望檢察機關能夠保持懲治黑惡犯罪的高壓態(tài)勢,推進常態(tài)化掃黑除惡斗爭走深走實;同時充分發(fā)揮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偵查監(jiān)督與協(xié)作配合機制作用,形成掃黑除惡工作合力,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huán)境。”(檢察日報)

 

  信息來源:安徽長安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