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編辦為高鐵馬鞍山東站綜合管理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訪問次數(shù): 5480                        發(fā)布時間: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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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高鐵馬鞍山東站綜合管理水平,市編辦在充分調研、科學論證的基礎上,認定站前廣場基礎設施維護等管理主體,建立健全高鐵馬鞍山東站綜合管理體制機制。

一是充分調研論證。市編辦加強調研、積極協(xié)調、上下溝通,深入高鐵馬鞍山東站了解站前廣場和地下交通樞紐等實際情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確定了站前廣場等基礎設施維護管理主體。

二是發(fā)揮牽頭作用。市編辦牽頭召開由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部門參加專題會議,就高鐵馬鞍山東站相關單位管理職責進行磋商,確定相關單位管理職責,力求客觀、準確、科學。

三是廣泛征求意見。為確保馬鞍山東站綜合管理科學、切合實際,在吸納了外地經(jīng)驗基礎上,從管理機構、方式、辦法和經(jīng)費來源等方面,市編辦起草了高鐵馬鞍山東站綜合管理意見,并征求花山區(qū)、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江東控股集團等單位意見,上報市政府審定。

四是設立管理機構。解決馬鞍山東站多頭管理、職責不清、沒有形成合力、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市編辦向市編委專題匯報了設立馬鞍山東站綜合管理機構的意見,明確其承擔站前廣場和東部交通樞紐等區(qū)域日常綜合管理職責,為高鐵馬鞍山東站綜合管理提供體制機制保障。(馬鞍山市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