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縣委編辦嚴格貫徹落實《安徽省權責清單動態(tài)調整管理辦法》,根據權責清單“全省一單”制度體系建設的部署要求,以“三心”“三全”持續(xù)推進權責清單等四個清單年度集中調整工作。
精心謀劃工作安排,按照程序周全部署。成立專班研究上級要求,印發(fā)《關于開展2023年度全縣權責清單及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集中調整工作的通知》,強化各有關單位組織領導,突出專人負責;篩選出“全省一單”實施層級為縣級的部門,提前梳理并通知“四個清單”涉及制定的單位,使各單位能清晰便捷地認領事項。
細心梳理事項內容,結合依據俱全協(xié)調。對單位上報的“四個清單”匯總整理,按照“應領盡領”原則,要求各單位對“全省一單”不認領的事項形成書面意見,提交給縣委編辦初審。對縣直單位之間認領沖突的事項,由縣委編辦會同縣政府辦、縣司法局、縣數(shù)據資源管理局共同協(xié)商,綜合法律法規(guī)、部門“三定”、以及我縣實際情況,明確事項的權力責任主體,對有法定依據的均予以采納,并告知相關縣直單位按協(xié)商結果認領事項,防止相互之間推諉扯皮。
齊心聯(lián)合部門審查,健全清單制度體系。經疏理,本次縣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列入事項共計239項,縣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列入事項共計3035項、縣級公共服務清單列入事項共計1072項、縣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列入事項共計83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公共服務清單列入事項共計202項。“四個清單”經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查,確認無誤后將提請縣政府發(fā)文公布,確保12月底之前公布實施。“四個清單”公布實施后,縣委編辦將監(jiān)督各有關單位的政務公開和運行流程圖的編制,并以此次清單年度調整工作銜接跟進政務服務事項調整,確保權責清單在提高重點民生領域行政水平、推動政府部門履職盡責上落地生效,為企業(yè)發(fā)展、百姓辦事提供便捷服務和法治保障。